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3〕9号)要求,制定2023年台州学院附属中学头门港分校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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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生计划数
2023年秋季学校计划招收初一年级6个班,共240人(其中随迁子女30人)。
二
学区划分
2023年台州学院附属中学头门港分校
学区划分方案
南洋片区:西至杜南大道;北至东海第二大道,往东至南洋四路,再沿南洋四路往南至东海第三大道,再沿东海第三大道往东至达穿河;东至达穿河;南至南洋海岸线。杜南大道以西包括原东部管委会。
临港新城片区:西至达穿河;北至东海第三大道,往东至滨海第一大道 ,再沿滨海第一大道往北至疏港公路,再沿疏港公路往东沿至麂晴山;东南至白沙山白沙湾海岸线。
北洋片区:南至疏港公路,西至滨海第一大道,北至短株山,东到北洋海岸线。北洋海岸线以东包括头门岛、田岙岛、雀儿岙岛、东矶岛。
红脚岩片区:南至短株山,西至四上线,北至碉堡山,东至红脚岩海岸线。
含移民到头门港的头门村、白沙村、达道村、新建村、临港村、蒲兰头村以及方溪水库移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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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附属中学头门港分校
学区划分示意图
三
招生批次与招生办法
按批次、按类别先后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上一批次、上一类别招生结束后,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则再进行下一批次、下一类别的招生;同一批次同一类别以时间先后为序。
1.第一批次:户籍生、优待对象
第一类别(有户籍且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3年6月25日及以前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的。
应届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的村民子女。
优待对象:
6月16日前,经审定的下列四类对象,报读本校的,学校统筹安排入学:(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2)按学校征地、拆迁协议规定需要照顾入学的对象;(3)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子女;(4)国家、省、地(市)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确需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
统筹安排对象,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报名。
第二类别(有户籍但无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3年6月25日及以前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按户籍迁入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
第一类别(父母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在本学区有住房且在2023年6月25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若学校学位不足,按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第二类别(祖辈有住房的)。临海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但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学区有住房且在2023年6月25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若学校学位不足,按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3.第三批次:对口直升生
第二批次录取完毕后,学位仍有空余的,则招收第三批次。
在本校学区内小学(头门港新区中心校)就读有3年(四至六年级)及以上连续学籍的临海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本校学区内小学(头门港新区中心校)就读有连续6年学籍的非临海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学籍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为准)。
若报名总数少于学校可招收人数,则予以全部接纳;若报名总数大于学校可招收人数,按照临海市户籍、非临海市户籍依次招生。若同一户籍类别学生超额,则按学区内小学就读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若同一就读时间的学生人数超额,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就读学生名单,其余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4.第四批次:经商务工类
第三批次录取完毕后,学位仍有空余的,则招收第四批次。
临海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在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的企业工作或经商连续满3年及以上的。企业职工须提供连续满三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经商人员需提供相关营业执照、3年及以上水电发票。
若报名总数少于学校可招收人数,则予以全部接纳;若报名总数大于学校可招收人数,先面向企业职工子女,按照父(母)社保缴纳年限长短顺序实施招生。若缴纳年限相同的学生人数超额,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就读学生名单。
再面向经商人员子女,按照营业执照登记的先后顺序实施招生。若登记时间相同的学生人数超额,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就读学生名单,其余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四
报名和录取
1
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详见《2023年临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指南》(见附件)。
登录 “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公办初中入学”,先选择学校所在镇——上盘镇,再选择“台州学院附属中学头门港分校”报名,按照各栏目提示准确填写或选择,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结束后,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有疑问的,及时告知家长,线下更正;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家长。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的视作自动放弃。
2
报名及录取时间
(1)6月26日6:00—6月28日22:00
报名对象为“招生批次”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7月7日6:00—22:00
报名对象为报读民办学校或台州学院附属中学但未被录取的“招生批次”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应届小学毕业生。
(3)录取时间:7月9日
录取对象为“招生批次”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应届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的,则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4)7月14日6:00—22:00
报名对象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招生批次”中第四批次应届小学毕业生。
(5)录取时间:7月15日
录取对象为“招生批次”中第四批次。未被录取的,则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五
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办法:非临海户籍,在头门港新区范围内工作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初中)”,再选择“学院附中头门港分校(积分)”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1)第一次报名时间:6月26日6:00-6月28日22:00。
(2)第二次报名时间:7月7日6:00至22:00。
报名对象:报读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3.录取
若报名总数少于学校可招收人数,则予以全部接纳;若报名总数大于学校可招收人数,先录取在本校学区内小学(头门港新区中心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学籍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为准),按照积分高低排序录取。相同条件下,再按《居住证》、社保缴纳年限、营业执照先后排序安排入学。
再面向未在本校学区内小学(头门港新区中心校)就读的随迁子女。按积分高低排序录取。相同条件下,再按《居住证》、社保缴纳年限、营业执照先后排序安排入学。
六
工作要求
1.应届小学毕业生的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为依据。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户籍不一致的,需提供出生证等有效证件。
2.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用途为住宅,须为夫妻共有或夫(妻)单独所有。
(1)2018年5月2日后购买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享有的住房面积须在40平方米及以上;如产权人为二人或以上(非夫妻)共有的,只受理住房所占份额在51%及以上的一户,且该户实际拥有4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面积。
(2)初中3年就学周期内,如发生不动产权属证书转移,原产权人已享受该住房入学的,则新产权人不再享受。
3.本招生实施办法仅适用于2023年度秋季招生。
本招生实施办法由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6日
七
学校简介
1.学校简介:
台州学院附属中学头门港分校(下简称“头门港分校”隶属于台州学院附属中学。学校位于白沙湾畔、头门港新区城市核心区域。学校成立于2023年,是由国家级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台州市初中最优质品牌学校——台州学院附属中学创建的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
头门港分校秉承台州学院附属中学“教育成就幸福人生”的办学宗旨,实施“育人启智,德体同养,让学生在经历中成长”的育人途径,构建“实践提升、健康促进”为模式的内涵特色发展之路。学校以培养具有“家国情怀,人文素养,健康阳光,视野开阔,永续发展”的新时代阳光少年为已任,积极打造与国家级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匹配的临海东部沿海区域老百姓认可度高的示范性窗口学校。
台州学院附属中学旨在把头门港分校建设成为本区域内优质教育人才集聚高地。学校选派优秀管理团队承担头门港分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选派名优骨干教师担任头门港分校五大学科教研组长,并承担专业引领、业务指导等工作。头门港分校教师主要由台州学院附属中学骨干教师以及全市范围内优先选聘的优秀教师组成。
向海图强千帆竞,踏浪而行卷千澜。作为一所伴随国家级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成长起来的新生学校,学校将致力于建设一座充满活力和创新精神的学校,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优质的教育资源,成为临海初中教育的一面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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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州学院附属中学头门港分校招生咨询电话:0576—89345011
3.学校地址:临海市头门港新区育英路168号(哲商小学头门港分校内)
八
附件
附件12023年临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指南(点击查看)
附件22023年临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安排、上传佐证材料有关说明(点击查看)
附件32023年临海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报名测试公告(点击查看)
END
编辑:潘临雪 季双丹